切实加强农药管理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0-08-16 23:28:13 作者:唐春生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切实加强农药管理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衡阳市农业局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特殊产品,起着重要的保产、增产作用。近年来,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抓规范、打禁药、促执法”,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农药经营企业8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84.5%,提高了2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达到67%,提高3个百分点;蔬菜、水果、茶叶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稳定在95%、98%、95%以上,农药生产性中毒事件近三年下降49.65%,基本上杜绝生产性死亡事故。祁东、衡南、衡阳、衡东等县先后分别被批准列为全国农药安全使用县、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县、全省病虫信息和植保技术进村入户行动计划县、水稻穗期病害综合防治示范县,衡阳市植保植检站、执法支队也多次受到农业部全国农技推广中心表彰。
    一、近年来工作的回顾
    1、加强农药经营资格审查,实行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为了严把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规范农资经营行为。近年来,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清理整顿农药经营单位的通知”。文件规定,农药经营单位首先向植保植检站申请农药资格审查,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做好农药经营资格审查,对农药经营户的经营场所、仓储条件和防火设施进行认真地现场勘查,对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予以发放许可证,并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审查工作。认真审理经营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吊销许可证。全市共取消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单位213家,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2215个,核准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286个,并对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在《唐春生植保》网予以公示,并提供病虫情报和植保技术服务。
    2、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倡导农药行业诚信经营新风尚。近年来,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评选100个农药经营示范单位,200个农药经营信誉户活动。由经营单位和个人自愿申请,县(市)区农业局考核推荐,市农业局批准。衡阳电视台、衡阳日报、衡阳晚报对此进行了报道。这一活动开展推进了农药行业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建设。
    3、完善农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农药经营档案。2009年7月,我们对城区20家农药经营门市部进行检查,帮助农资经营户建立农药经营档案,共调查农药品种966个,发现自取商标名的农药20种,占2.07%;无证的6个,占0.62%;套证的农药20种,占2.07%;扩大防治对象的农药41种,占4.24%;过期农药17种,占1.76%;盗用他厂商标名3个,占0.31%;无农药名称和通用名2个,占0.21%。我们责令违规企业、农药经营店进行整改,较好地规范了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对城区16家农药经营店经营的220个品种建立了安全用药档案,并在《唐春生植保》网公布。农药经营档案的建立,为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夯实了基础。
    4、强化使用技术指导,引导安全合理用药。农药使用行为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市广泛宣传贯彻实施农业部发布的194、274、322号公告和17号令,对禁用农药、限用农药、无公害农产品推荐农药进行了公示,共张贴1000张塑料牌,让农民明白购药,安全用药,杜绝盲目滥用高毒农药现象发生。我们根据当地病虫害发生特点,及时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用药指导目录,向农民推荐安全、高效、适用的农药品种,指导农民正确选用农药。今年年初,我们向广大农民朋友推荐了92种药剂,印发宣传画3万余份,并对水稻病虫防治药剂进行了防效验证试验。我们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用药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建立规范的农药使用记录;重点加强对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主产区分散农户的用药技术培训和指导,推行农药使用监管员制度,加强对农药使用情况的巡查,发现违规使用农药的,及时纠正;采取多种形式对农药经营人员和农民进行农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了广大农药使用者的施药水平,降低了农药使用量,减少农药对农产品和环境的污染。
    5、加大市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根据农时季节和本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在春耕和秋播前等农药购销高峰季节组织专项整治。突出对乡村级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农药产品质量、产品标签、广告宣传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们结合全市开展“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下狠心、动真格、出重拳,加大对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主要检测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强化“检打联动”,发现假劣农药的,“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抓好大案要案查处,落实挂牌督办制度。今年以来,全市清理整治农药经营摊点3000多个,取缔无证经营摊点1800个,共查处农资及涉农违法案件255起(立案查处176起,当场处罚79起),结案253起,结案率达99%,且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其中受理农药案件136起,没收假冒伪劣农资4500kg,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50万元。案件办结后,并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曝光。农药市场混乱局面得到了明显改变,农药行政执法的影响面不断拓宽,威慑力得到增强。
  6、成立植保事故鉴定委员会,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近年来,我市在农作物有害生物治理过程中,由于植保措施不当,违规植保投入品,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等原因引发的事故纠纷时有发生,给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人畜和环境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对此类事故纠纷处理的程序和方法尚不够规范。2005年,我局成立了植保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单位由植保、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市粮油站、经作站、土肥站、环保站、种子管理站等科站组成。近几年来,我们制定农药药害技术调查及技术鉴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专家对药害事故进行鉴定,科学判定药害发生原因及损失程度,指导农民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药害事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群体事件发生。如《关于对常宁市胜桥镇烟草基地苗期药害调查及处理意见》、《关于对衡南县松江乡杂交稻制种田受害减产的鉴定意见》、《关于对南风化工集团开矿排水造成农业受害减产的现场鉴定意见》、《关于使用咪鲜胺、代森锰锌防治香瓜病害发生药害的鉴定意见》等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受到了市政府、厂矿企业、农药经销商、农民朋友的一致好评,提高了植保部门的社会地位。 
    7、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增强公共服务意识。政务信息公开是推动依法行政、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有效手段。我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衡阳市政务中心及时公开农药管理相关信息。公布办事程序和要求,推行阳光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组织农药生产和经营人员及时了解农药登记、质量监测、农药药效、安全风险等信息,为农药执法人员、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民提供服务。
    二、我们体会
    1、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是搞好农药管理工作的前提。我市农药监督管理站与植保植检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市编办以衡办[2003]35号文件将农药监督管理的职能定在市植保植检站,农药执法处罚权的职能在市执法支队。农药管理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农业部门农药监管职责。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是搞好农药管理工作的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技术上精、政策性强、管理上严,加快农药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高素质队伍。
    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是普及农药管理知识的关键。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利用广播和电视宣传农药管理法规,报道农药执法情况。通过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使领导干部了解、重视和支持农药监督管理工作,使农药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增强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4、加强植保技术指导,引导农民科学用药,是搞好农药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了减缓病虫草鼠产生的抗药性,提高药剂防治效果,降低防治成本,延长药剂使用时间,在病虫害综防方面,我们有计划地轮换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禁止剧毒、高残留农药在瓜果、蔬菜等农作物上使用;选用先进机具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用药量和用药次数,以达到最佳效果,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存在问题
    1、农药经营人员素质偏低。
在调查中,初中以下学历的经营者占70%,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占30%。随着乡镇和供销系统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多数农药门市部承包给个人,他们的经营活动纯属个人行为。这些经营者不仅文化素质低,而且道德意识差,完全以赢利为目的,根本承担不了推广新农药新技术的公益职能。
    2、经营规模小,经营条件差,安全隐患大。大多数农药经营者没有专门的农药库,农药与化肥、种子混放,有的农药库和住人居处一室,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恶性竞争现象严重。农药市场无序竞争现象严重,利润小,难以为继。恶性竞争的结果,导致经营部门压质压价,假冒伪劣产品泛滥。
    4、农药标签问题突出。农药名称比较混乱,商标名未登记,通用名未标明或不规范;没有毒性标志,或毒性标志错误;擅自扩大农药登记范围,主要是扩大适用作物和防治对象。这些极易误导农民用药,导致农作物产生药害和人畜发生中毒事故。
    5、高毒、高残留农药屡禁不止。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杀虫脒、甲胺磷等,仍有少数不法分子在非法生产销售,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安全及人身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6、农药管理执法亟待协调。农药管理存在着职能交错,多头执法的状况,部门内部执法有待协调,防止和改变过去存在的有利的事大家抢着干,无利的事大家都不管等不良现象。
    四、今后打算
    1、开展农药经营主体清查,严格市场准入。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全面清查经营单位的资质和条件,对无照经营及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坚决依法取缔,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并上报省农业厅公布农药经营单位具体名单,强化社会的监督。
    2、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全市各地要对本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联合工商、工信、质检等部门依法取缔一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对农药流动商贩和物流企业的监管,堵塞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销售渠道。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及时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跟踪监管和内部通报。对于屡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中擅自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冒证生产农药等违法企业给予公开曝光。加强对农药广告的审查,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加大对农药广告的监管力度。
    3、加强禁限用农药监管,突出监管重点。全市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农时,开展蔬菜、果树、茶树、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用药监督抽查。抽查重心下移,来自乡镇农药经销网点的抽样比例要不少于总抽样量的70%。对所有被抽查产品中是否违法添加禁用、限用高毒农药进行全面监测。开展高毒农药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对辖区内原生产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生产企业、现生产高毒剧毒农药的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深挖农药黑窝点,重大案情线索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联合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组织力量集中查处大案要案。
    4、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强化应急处理。全市各地要重点加强对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使用的指导工作,实施农药入园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限用农药行为,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做到不合格产品不采摘,超标产品不上市、不流通。制定《农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预警管理。全面排查农产品和农药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农药药害等突发事件,建立完善农药重大药害事故的报告、专家评估和处理机制,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
    5、积极开展农药试验示范,抓好用药源头管理。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力量承接和完成新农药示范推广工作,满足农业结构调整对植保新技术的需求,高毒农药取消后,作好替代产品的筛选和推荐,及时引导农民和经营人员调整思路,改变习惯,大力推广对环境友好、对农产品安全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对例行监测中年年查、次次超的重点地区,对豆类、叶菜类、草莓和桃等重点农作物,对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重点农药,我们推荐其替代产品,从源头上抓好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6、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强化农药管理法规意识。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药管理法规及农药知识,进一步提高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遵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意识。同时对农药市场监管年的先进经验和取得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O一O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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