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0-03-30 20:06:17 作者:胡道银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发展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
 
日期:2010-03-30 09:30 作者:胡道银 来源:农民日报
         
  近年来,国家为稳定粮食生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措施,极大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但由于总体上农资价格大幅上扬,粮食价格偏低,农民种粮比较效益不高,致使少部分地方出现土地抛荒,粮食生产两季改一季,粮食产量减少等现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发展粮食生产除了政策扶持外,还要从制度上对粮食生产经营方式进行创新,大力发展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一个重要的选择。
 
  湖北省荆门市近百家种粮专业合作社的实践表明,由于比较效益高,有条件支付农民更高的租金,更好地保护地力,而促使农村土地向合作社流转,以发挥结构调整的作用,产生最大的规模效益,发展种粮合作社是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措施。
 
  发展种粮合作社,将小农有效组织起来,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种粮的积极性。如京山县峥嵘农庄种植专业合作社,2009年社员户均增收达3000元以上,比非社员收入增加30%。由于巨大的经济效益,周边种粮大户纷纷要求入社,社员迅速发展到212户、1.32万亩耕地,辐射周边6个乡镇20多个村,带动农户3000户。
 
  发展种粮合作社,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对于普通农户而言,由于粮食的生存保障功能,不愿意、也不敢冒险使用农业新技术、种植粮食新品种。而种粮合作社由于技术力量雄厚,信息灵通,便于推广农业新技术和粮食新品种。
 
  发展种粮合作社,推动了农业机械化。一方面,合作社通过统一购买农业机械,实现了农业机械的科学配置,另一方面,通过统一安排农机作业,有效地提高了农业机械作业率,增加了农机户的作业收入,缩短了投资的回收周期。特别是节约了劳动力,保证了粮食品质。
 
  粮食加工企业领办合作社,有利于企业掌控粮源,稳定市场。粮食加工企业实力雄厚,由其领办合作社,不仅实现了粮食“储存—加工—销售”的增值过程,而且解决了农民售粮的难题,还给加工企业带来了充足的粮源和丰厚的报酬,有利于稳定和规范粮食市场流通秩序。如京山县国宝桥米公司领办的合作社,按照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的种植要求,在县内和周边县市建立了优质稻生产基地160万亩,并全部实行了标准化生产,每年带动10.2万户基地农民增收8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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