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总结

2014-02-24 09:29:40 作者:李勇峰 来源:衡阳市农药监督管理站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衡阳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总结
 
衡阳市农药监督管理站
 
近年我市的农药监管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药检所的大力支持与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全面落实《湖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管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和高毒禁用农药的不法行为,农药质量稳定提高,监管更加有效,安全用药水平不断提高,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已按照省厅要求进行了全面落实,确保全市没有发生因为农药质量引起的坑农害农群体事件,没有发生因为农药残留超标引起的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事件,为衡阳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社会稳定和农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湘农业发[2011]55号、80号、湘农业联[2011]58号和省厅会议精神,我们对全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进行了细致有序的筛选。通过各农药经销商申请,各县农药管理站逐一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安全第一,优中选优,动态管理”的原则,全市已通过审查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366家,基本完成高毒农药经营单位布局。与此同时,为加强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的管理,我市统一印制了兰色封面台帐,每年每户核发2-5本,对所有定点单位实行了严格的台帐记录与管理,并要求所有批发经营的产品进入电脑存档和销售,基本上实现了高毒农药经营监管“四化”:单位核定规范化、购买农药实名化、流向记录信息化、定点管理动态化。
二、主要做法与措施
1、争取了领导重视和财政支持。我市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供销、工信、畜牧水产、农机、公安、纠风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农业局,局长汪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为更好地开展农药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汪维任组长、副局长曾向国等任副组长的农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局政策法规科、市场信息科、粮油科、经作科、蔬菜科、市农药监管站、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市环保站,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药监管站,负责具体工作。2012年衡阳市财政局拨款4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全市无害化处理高毒禁用假劣农药。近年来,我局先后8次向市政府专题汇报,通过市政府组织,联合工商、安监、质监等4个部门召开“全市农药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和农药销售产品审查。每年衡阳市农业局都要召开2-3次全市农药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全省农药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全市农药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部署重点工作,总结全年农药管理工作。
2、健全了农药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各地都将体系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采取多种积极有效的方式,争取政府领导和编制部门的支持,市、县两级都成立了经编委下文的农药监管机构,农药监管人员总数达55人。二是按照“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经费、有设备”五有要求建立健全从市到村的四级农药监管体系。目前,全市共有乡镇农药监管员136人,村级农药监督员2438人,基本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农药监管体系。三是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各地认识提高,成立了农药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目标考核责任制。
3、广泛宣传和培训,形成了全县齐抓共管的氛围。一是以衡政办发〔2012〕8号文件,出台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将政府文件下发到每个乡镇。二是印发 “23种禁、限用高毒农药名单”和“19种限制使用农药名单”、农业部等五部委第1586号公告5万多份,并在各农药经营店门面张贴。三是开展“神农丹”与百草枯排查行动。针对山东等地蔬菜中违禁使用“神农丹”等高毒农药行为、个别新闻媒体报道百草枯用于催枯干燥稻谷,为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5月10至5月30日,我局在全市开展农产品中违禁使用“神农丹”等高毒农药行为的集中整治清查活动。一是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为重点区域,以生姜等蔬菜为重点品种,以“神农丹”等高毒农药残留情况为重点对象,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市场清查按照询、观、闻、抽四步骤展开,先询问进货渠道,再观察外观品相并闻其是否有异味,最后对疑似问题蔬菜进行抽样检测。二是迅速开展蔬菜基地滥用“神农丹”等高毒农药行为的排查工作。对全市主要生产基地开展蔬菜安全用药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违规购买和违禁滥用的“神农丹”等农药情况;同时加大基地蔬菜抽检力度,严格执行农药施用安全间隔期相关规定,防止不合格蔬菜流出基地。三是在农贸市场免费发放如何辨别毒生姜相关宣传资料15000份,起到了极好的宣传警示作用。四是组织农业科技专家小组,分赴蔬菜生产基地进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和现场指导。通过“明白纸”、“操作卡”形式,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并先后向相关菜农免费发放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资料10000份。经过20天的集中清查行动,我市没有发现违禁使用“神农丹”等高毒农药行为,农药经营行为规范有序。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批发、贸易市场的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为100%。7月26日至8月20日,我局在全市开展了百草枯专项监管与排查行动,我局组织农业科技专家,分赴各县市区及农贸市场,免费发放百草枯监管与使用明白纸5000份,同时组织各级执法人员深入农户大走访,在走访过程中,执法人员为农户详细讲解了百草枯等除草剂的使用范围与危害性,让农民自觉按照农药合理使用标准,科学安全使用百草枯等农药,杜绝中、晚稻收割季节违规使用百草枯等除草剂催枯干燥稻谷的行为。我市各级农药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40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832户,走访农户1576户,发放通知和明白纸等宣传资料22000份。经过25天的排查行动,我市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百草枯等除草剂用于催枯干燥稻谷的行为,也没有发生人畜中毒事件。通过这两次行动,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药管理工作,维护了农产品消费市场安全。四是进行电视网络和报刊宣传,通过衡阳电视台、衡阳日报、衡阳农业业信息网宣传,充分展示了农药监管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重要性。五是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实行了严格确认和培训。每年我市组织市农药监管站、执法支队和市场信息科等有关专家,对全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人员进行1-2期的农药安全知识和科学使用技术培训,确保了高毒农药的科学规范经营和使用,培训人员达2000余人次。
4、强化农药市场监管,突出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的重点。一是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每年进行1次拉网式的全面清理,联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不合格经营单位,对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二是农药经营实行入市审查制度。三是开展农药质量、标签、广告三大专项抽查。四是加强高毒农药经营单位管理。每年9月开始对全市定点经营单位实行“绿牌、黄牌、红牌”分类动态管理模式。五是全面落实农药监管责任制度与农药经营管理基本制度。按照省药检所的要求,市农药监督管理站对公示牌和农药经营管理基本制度统一了规格,要求每个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使用大户,都设立农药监管责任公示牌,农药经营管理基本制度统一上墙。目前,全市已设立农药监管责任公示牌653块,农药经营管理基本制度统一上墙653户。
 
三、问题和打算
虽然我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施较好,但整个工作还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乡村农药监管体系尚不健全。相当部分乡(镇)村体系由于经费原因,存在着“有钱就做事,无粮就走兵”的被动局面;二是农药监管与执法存在脱节现象。由于农药监管站与工商、农业执法存在着权责不明和职能混乱的现象,监管难以形成有效合力,农业执法与工商存在只罚不管现象,而农药监管想管却又存在无法处罚和无可奈何的艰难局面。三是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尚未出台,高毒农药管理没有处罚的法律依据,管理只存在于口头和文件上,无法较真,无法对非定点经营农药单位进行有效处理,这对高毒定点经营户有失公平,不利于农药监管工作的长期开展。
四、建议
1、建议省厅以政府名义出台农药监管支持文件,以争取各级人民政府对农药监管工作的进一步重视和大力支持,通过政府出面可有效协调执法资源,解决监管经费和矛盾,规范执法行为,从而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2、尽快出台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农药管理办法,明确农药监管单位的职权和待遇,明确监管与执法的权责,进一步强化监管或联合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农药监管部门应有的作用。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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