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15-03-03 16:43:52 作者:admin 来源:湖南省农办、农业委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015年湖南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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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三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主线,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大力实施三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主要目标是: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以上、农业增加值增长3%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一、坚定不移地抓好主要农产品生产

 

1.毫不松懈抓好粮食生产。认真组织实施《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重点抓好列入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的53个县市区粮食产能建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扩大双季稻适宜区“单改双”面积,稳步发展玉米、马铃薯等旱粮生产,力争粮食面积再增加50万亩。大力推广超级稻、集中育秧、全程机械化作业等新品种新技术,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及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推广“四双”(双季稻、双季超级稻品种、双季机插、双季过600公斤)超高产技术,力争全省粮食高产创建面积突破1300万亩。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工程,抓好高档杂交优质稻示范和200万亩高档优质稻标准化订单基地建设。继续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加强农情调度与灾情监测预警,认真落实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措施。

2.促进现代养殖业转型发展。在稳定生猪养殖总量的同时,推进生猪良种化进程,加快发展肉牛、肉羊等草食动物为主要品种的节粮型特色畜牧业。重点支持15个草畜平衡的规模养殖企业、1000个能繁母牛饲养大户,扩大能繁母牛群体。大力推广种养结合、林牧结合、牧渔结合等种养平衡模式。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备案制度。启动40万亩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推进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抓好重点水域春季禁渔工作,强化渔政队伍建设,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3.大力发展特色高效经济作物。实施特色经作产业强县创建工程。大力发展优质蔬菜、油料、水果、茶叶等特色经济作物,加快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重点支持蔬菜标准园、集约化育苗场和专业基地建设。稳定扩大油菜种植面积,提升油菜单产水平。开展蔬菜、水果、茶叶 “三品”提升行动,扩大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规模。引导棉区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开展棉花轻简化栽培示范和高产创建。

 

二、发展壮大农村二三产业

 

4.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打造粮食、畜禽、果蔬三大千亿产业,做优做强油料、水产、茶叶、竹木、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扎实推进“百企”培育工程,集中力量打造一批行业领军龙头企业。强化优势农产品品牌创建,推进品牌整合。深入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支持发展贮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包装和运销。大力发展主食加工业和畜禽产品加工,推动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建立以加定产模式,力争在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生产基地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5.培育发展农业新业态。加快发展生物质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加大休闲农业标准制定和实施力度,促进休闲农业企业规范发展。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创建活动,着力培育一批生态环境好、产业优势强、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管理规范化的示范县市区(乡镇、村)、示范点。加强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培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6.搞活农产品流通。建设一批省级和全国性重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培育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积极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支持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连锁店、专卖店和直销店,完善“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等产销衔接模式,大力发展直销、物流配送、期货等现代物流。切实做好大宗农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积极组织企业和基地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承办好中部农博会、西部农博会、武陵山片区(湘西)农博会。

7.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外销,巩固和发展畜禽、蔬菜、水果、茶叶、水产品、中药材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外销市场。加大农业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力度,抓紧制定和实施农业对外合作规划,积极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开发,引导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推进马达加斯加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扩大湘台农业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三、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8.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菜果茶标准化生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水产健康养殖。年内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2000万亩,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达到3500万头。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力争全年认证3000个以上。巩固常德、怀化农业标准化省市共建成果,抓好510个县市主导产业成建制创建。

9.加强农业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耕地质量监管。继续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集成模式,探索规律,积累经验。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整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在“四水”流域和大中城市周边探索开展农业环境容量评价,加大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力度,有效保护农业生物与生态安全。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继续实施湘江流域生猪禁养区规模养殖退出计划,全面推进生猪适养区、限养区、禁养区划定工作。充分发挥沼气上联养殖业、下联种植业的纽带作用,积极推广猪—沼—果(菜、林)等循环农业模式,建设立体生态农业示范片。

10.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动物饲养滥用抗生素和蔬菜生产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加强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流通及市场准入等环节监管。抓好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扎实开展综合监管示范和诚信建设试点。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健全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加快建立完善监管、检测、执法、标准化生产等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应急处理。

11.统筹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监管。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府负总责制度,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体系能力建设,强化优先病种防治,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认真抓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免疫效果评价。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无害化收集处理机制和设施设备建设,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做好生猪屠宰管理职责交接工作,继续实施企业资格审核、加强屠宰检疫监管,组织开展畜禽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或往畜禽体内注水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2.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61号、国办发〔20147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建立健全县乡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网络与平台,加快完善县级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基础设施建设。总结推广土地入股、信托流转、土地合作等有效流转模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工商资本下乡流转农民土地准入、项目审查和风险保障金制度。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违法违规流转行为,维护农民承包权益。

13.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实施“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力度,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组建一批联合社。继续选送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赴台培训。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培育家庭农(牧)场试点,重点扶持4000个家庭农(牧)场。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制度,重点培育4万名新型职业农民、1000名现代青年农场主和1000名合作社带头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2万名。继续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发挥农广校在农民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着力将湖南生物机电职院打造成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和新技术、新设施、新品种研发推广基地,加快省工业贸易学校发展。

14.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实施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创建活动,抓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健全人才、经费等保障机制,开展基层农技人员轮训。进一步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鼓励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农业行业协会、技术协会作用。积极采取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方式,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继续实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开展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示范,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站、12316三农服务热线、农业短信、农业微信和农业客户端等平台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五、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15.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力度。完善超级稻、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镉低积累农作物品种筛选与选育三大科研平台,推进华智水稻分子育种平台和南繁研育种基地建设,加大粳稻试种示范力度,研发一批高产稳产、优质高效的新技术新品种。加快实施畜禽良种工程,支持生猪、肉牛等畜禽品种国家级、省级核心育种场和生猪、肉羊原种场、扩繁场、品改站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加大粮棉油高产技术、健康养殖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超级稻栽培等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力争超级稻面积突破200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8800万亩次,专业化早稻集中育秧300万亩。继续实施“百片千园万名”科技兴农工程,抓好科教兴村、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等项目建设,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突出对研究与试验、品种审定、生产加工、市场经营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强省畜牧所、棉科所、蚕科所、水科所、微生物研究院的建设。

16.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点抓好永州、望城、衡阳、岳阳、湘潭等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推进西湖西洞庭、屈原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区建设。继续抓好100个现代农业综合园、900个特色园创建工作,集中扶持1020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县域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特别是农产品加工科技园区发展。支持贺家山原种场建设。

17.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高效发展。重点抓好70个县(市、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完成机插秧1500万亩,机插率提高到24%。加快养殖业、经济作物机械化步伐,开展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和棉花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试点。完成1000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任务。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建设平安农机。全面实施农业机械产业发展规划,年内完成湖南农机产业园区一期工程建设。

 

六、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步伐

 

18.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继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创建,重点推进4000个左右行政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300个左右美丽乡村。加强农村道路、电力、通讯和安全饮水、清洁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特色文化村寨建设,打造一批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古村落保护等特色精品村庄。加强对全省新农村建设分类指导,完善新农村建设考评机制。推进涉农支农项目资金整合,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交办制度。

19.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立足资源优势,引导县(市、区)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着力培育地方特色品牌。实施“135”工程,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新增长极。抓紧抓好农副产品加工特色重点县建设,做好特色县扶持项目效益评估。继续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加强湘南地区全面小康建设调研,引导湘南地区发挥区域优势,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和城乡统筹发展。

20.多层次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推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重点抓好大型工程集中供气、发电上网,加快生物天然气、车载用气发展步伐。加强高效生物质炉灶、秸秆能源化、太阳能、微水能、风能等开发利用。实施省级农村能源示范工程,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村清洁能源进村入户,新增农村清洁能源用户10万户,打造省级农村能源示范工程100处。推广华容、湘阴模式,健全农村能源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沼气使用率。

 

七、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

 

21.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认真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入户调查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工作。

22.创新农村“三资”管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非经营性集体资产统一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稳步推进经营性资产产权明晰和折股量化,让农村集体每个成员获益。制定出台《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完善财务审计,确保村级财务规范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稳步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

23.启动国有农场改革。出台全省国有农场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垦区属地管理后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的路径,推进资源资产整合,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建立健全国有农场改革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明晰国有农场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实施为民办实事垦区危房改造工程。

24.稳步开展农村改革试验试点。认真抓好沅陵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综合改革试点、浏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房抵押融资试点、资兴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委属科研单位开展农业科技成果效益分配改革试点,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担保试点,支持开展农机互助保险。做好省委农村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协调工作。

 

八、提升农业农村法治水平

 

25.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严格实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能,并向社会全面公开。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26.完善“三农”支持保护体系。制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防疫、农村可再生能源、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地方性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农药管理、蚕种管理、职业农民培育等地方立法进程。

27.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强执法装备和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区域协作执法、联合执法,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农业农村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28.认真落实惠农富农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快完善补贴对象数据库和项目库,规范资金发放程序。进一步完善购机补贴办法,加大对养殖、种粮补贴发放的监管。开展损害农民利益专项治理,继续对农民负担较重、问题较多的县(市、区)实行重点监控。规范“一事一议”组织实施。

 

九、增强参谋服务能力

 

29.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农业农村工作综合、组织、协调职责,当好省委、省政府的参谋助手,做好省直农口部门服务工作,加强与省直涉农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市县“三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三农”新闻宣传和信息舆情管理。抓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30.提高调研水平。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重点抓好产粮大县农民增收、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畜牧业转型发展、湖区棉花种植结构调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民、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国有农场改革、农委自身建设等课题调研。认真总结“十二五”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绩,高质量编制好全省“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31.转变工作方式。顺应机构改革后委(办)职责要求,转变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统筹谋划“三农”工作,既注重抓农业生产,又注重抓农村发展;既注重抓生产力提升,又注重抓生产关系调整优化;既注重单位内部融合,又注重与外部沟通协调。注重将项目实施与产业发展、政策惠农、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动农业农村工作。

32.强化机关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加强机关制度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力;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政务公开和廉政文化建设。稳步推进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严格机关经费管理,抓好机关政务服务、文电办理、后勤保障、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人事、宣传、老干、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建设风清气正、廉洁务实、高效有序的农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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