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后的种粮补贴由谁领取?

2015-09-30 16:32:08 作者:admin 来源:衡阳智慧农业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转让后的种粮补贴由谁领取?


\ 

 唐春生植保群:
158785000
 唐春生的空间:
33128121;
唐春生微信:13973425121
 

【案例】 严某是某村村民。2001年,严某与市区某公司签订了10年的劳动合同,全家搬到市区居住,但并未迁户。因无力照管承包地,2002年,严某与同村的吴某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经村委会同意后,双方在区政府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严某所在的村从2004年起发放种粮补贴。严某看到同村的付某将承包地转包后仍拿到了种粮补贴,于是也找到村委会要种粮补贴。村委会以该地的种粮补贴已经发放给吴某为由拒绝了严某的要求。严某又找到吴某,也被吴某拒绝。200812月,严某将村委会和吴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支付种粮补贴。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严某的诉讼请求。

  

【解读】 本案例中,争议的焦点问题是承包地流转后,种粮补贴由谁领取。我国现行法律对种粮补贴的发放对象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在执行政策时,基本是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的。一是如果当时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二是如果当时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中没有约定,但有口头协议的,按照口头协议处理。三是既没有书面合同,也没有口头协议的,农资综合补贴等种粮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本案例中,严某已将承包地转让给了吴某。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严某与发包方就该地的承包关系已经终止,该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已经属于受让方吴某。因此,村委会将种粮补贴发给吴某,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严某的诉讼请求都是正确的。但在转包、出租、代耕、入股等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土地流转情况下,如果流转双方未对种粮补贴归属作出约定,该种粮补贴应当发放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这也就是同村的付某将承包地转包后仍能拿到种粮补贴的原因。



关键词:补贴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