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土地流转 发展规模经营

2015-12-12 12:08:23 作者:李祥亮 来源:阜阳市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推进土地流转  发展规模经营

 

近年来,阜阳市牢固树立经营农业理念,围绕“规模、结构、转化、合作”的思路,坚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认真落实“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积极有序地推进土地流转,加快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实现了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全市粮食生产连续7年超百亿斤,实现了“九连增、十一连丰”。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连续四年实现20%以上的速度增长,亩均GDP连续四年实现10%以上的速度增长,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四年走在全省前列。

一、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阜阳农业人口910万人,耕地面积846万亩,人均耕地不足1亩,户均耕地5亩左右,是典型的“小农”经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的日益完善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小农”经营方式面临种种困难,发展举步维艰。农业生产已经市场化,“小农”生产适应市场难;农户土地资源狭小,“小农”生产发展难;青壮劳力大量外出,“小农”生产种好田难;农村劳动力老弱妇化,“小农”生产科技进步难;农户经营收入少,“小农”生产基础设施投入难。突破困境,必须加快“小农”生产方式的转变,实现“小农”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从阜阳实际来看,实现这种转变具备了客观条件。当前,全市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快速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率已达86%,农业规模经营效益日益显现,粮食经营亩均效益在500元左右。蔬菜瓜果效益在5000-6000元以上,其它高效作物收入更高,有的可达数万元。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壮大,全市农民合作社6725家,注册家庭农场2044家,分别增长39%和2.46倍。农村土地流转不断加快,全市土地流转面积420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48.8%。实践证明:规模经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资源利用率,保障了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二、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现实途径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都必须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前提和基础,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现实途径。阜阳市常年外出务工近300万人,相当一部分农民已经跳出承包地谋增收、跳出农业谋增收、跳出农村谋增收,实际留守在农村并真正务农的农民不断减少,造成了部分农户无力种地或不愿种地,为土地流转奠定了客观基础。同时一部分具有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的种植大户、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为获取规模效益,需要流入土地。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流转权,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理论与政策的创新为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提供了依据和保证。

三、营造土地经营权流转格局,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放活经营权,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形成了土地流转新格局。一是以租赁经营为主。全市租赁经营土地225.4万亩,农民村内转包58万亩,两项合计283.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0%,成为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二是呈现规模化。50-100亩经营面积的有4118户,流转土地23.9万亩;100-500亩经营面积的有4090户,流转土地82.1万亩;500-1000亩经营面积的有409户,流转土地27.8万亩;1000亩以上经营面积的有130户,流转土地25.8万亩。三是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全市规模种植大户5988户,流转土地92.5万亩;农民合作社1432家,流转土地48.5万亩;家庭农场395家,流转土地10.2万亩;农业企业180家,流转土地8.5万亩。四是期限以五年左右为主。3-5年期限的196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8.5%

全市上下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一是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模式。全市共培育农民合作社6725家,注册家庭农场2044家,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土地规模经营的主力。二是特色产业拉动模式。全市形成了众多依托流转土地发展起来的西瓜村、草莓村、薄荷村、烟叶村、马铃薯村、特色蔬菜村等特色农业村。三是现代农业经济开发区引领模式。通过集中项目资金,完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逐步推进现代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促进土地流转。四是社会化服务推动模式。一批良种、植保、农机等专业合作社,开展全托管、半托管的社会化服务,促进土地流转。五是村基层组织领办模式。充分发挥村组织的作用,推进土地流转。六是工商资本进驻模式。全市工商资本流转土地10.5万亩,流转规模在300-500亩之间。

四、加强土地流转政策扶持,促进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把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地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健康发展。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政府出台了《阜阳市鼓励支持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暂行办法》,市财政拿出1200万元对全市流转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进行了奖补。市农委、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关意见的通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二是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为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为使土地流转基础更加稳固,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市委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工作。目前,临泉、颍泉两个试点县区年前已全面完成实测工作,实测面积238.8万亩,其余六个非试点县市区的试点乡镇实测工作也同步完成。三是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是流入土地的主力军,市委市政府充分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引导与扶持。出台了《关于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制定了《阜阳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及管理办法》,开展了家庭农场直管直贷试点,邮政储蓄银行累计发放贷款 209万元;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培训方式,着力提升新型规模经营主体水平。四是深入开展农村金融改革。临泉、颍泉、界首等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规模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形成的蔬菜大棚等有形资产抵押融资试点和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为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作者系阜阳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关键词:土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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