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业 乡村旅游

2019-10-06 18:36:05 作者:tangchunsheng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休闲农业 乡村旅游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衡阳市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载体,在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美丽乡村、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传承农耕文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重要意义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作为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融合体,日益成为服务居民、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保护生态、传承文化的新兴支柱产业。作为一种新型产业形态和新型消费业态,正在成为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增长极,迈向全面小康的有效途径。我们要充分认识休闲农业在助推农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农村美起来、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乡村中的重大作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引导,大力扶持,促进衡阳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衡阳城市战略定位,适应大湘南协同发展新要求,顺应衡阳居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环境生态化、居住文明化、活动民俗化、饮食本地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网络化为方向,加强规划引导,完善基础设施,创新开发模式,强化公共服务,加快品牌培育,推进规范发展,提高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持续发展。按照衡阳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开发与保护并举、生产与生态并重的理念,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农为本、促进增收。以农业为基础,农村为载体,农民为主体,立足提升农民的生活品质和环境,提高村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游客体验到真实的农村生活,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市场导向、突出特色。以满足消费者的休闲旅游需求为导向,结合农业资源、乡村景观、人文历史、交通区位、旅游基础和投资条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发展,提供舒适自然、特色鲜明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
 
——多方参与、政策集成。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休闲农业发展体制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政府引导、主体多元、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
 
---示范带动,同步提升。选择有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客源优势的区域重点发展种养业有规模、加工业有品牌、休闲观光有特色的休闲农业示范村,积极培育休闲农业产业园区,努力探索休闲农业与生态资源、产业基地、人文景观互融之路,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与增收致富同步提升之策,为城乡居民提供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高品质休闲旅游体验。
 
()发展目标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接待人次、经营收入年均增长5%8%以上,到2020年,全市规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达到200家(其中150家),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3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村(特色园区)5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农庄20个,全市休闲农业企业接待游客人数达到1000万人次,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带动和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达到30万人。产业布局更加科学合理,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产品内容更加丰富,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形成大湘南休闲农业协同发展新格局。
 
三、把握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休闲旅游环境
 
1、制定完善发展规划。由农业部门牵头,发改、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业务指导,财政部门资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组织完善市县两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形成与现代农业发展、土地利用、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旅游业发展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各县市区要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按照《休闲农业庄园建设规范》(DB43/T 7632011)和《休闲农业庄园星级评定准则》(DB43/T 7642011)规定的湖南省地方标准,指导休闲农庄的规划建设。
 
2、提升乡村景观。从农田景观、廊道景观、村落景观建设入手,开展景观建设与培育,全面提升乡村景观。推进农田景观建设,实施规模农田镶边、农田缓冲带种植、闲置地景观化改造、坡地景观栽培、沟路林渠景观提升等生态景观农业工程。开展景观作物品种筛选及栽培技术研究,筛选并推广适宜的景观作物品种。实施景观进村入院,鼓励在村域内栽花种草、植树绿化,建设廊架景观、庭院景观、阳台盆栽景观。编制乡村景观建设规划,制订技术规程,建立乡村景观建设和管理体系。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向具备开发休闲农业发展基础和条件的村镇倾斜,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实施农村六网(供水管网、污水管网、垃圾收运处理网、电网、乡村路网、互联网)改造提升工程,切实改善乡村旅游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优先解决好道路交通、电力及自来水供应、信息网络、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完善路标指示牌、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公共卫生间、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和城市公交连线等设施设备,加强公共服务功能配套建设,改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硬件条件。鼓励因地制宜兴建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创新产品,优化休闲农业结构
 
4、创新发展业态。鼓励根据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通过农旅结合、农科结合、农文结合等发展模式,紧密结合中小学生教育示范基地衡阳市科普教育基地、A级景区等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创新发展业态。鼓励发展亲子农业、教育农园、市民农园,促进农业与科普、教育、体验的结合。推进乡村酒店、养生山吧、休闲农庄、生态渔家、山水人家、采摘篱园、民族风苑、葡萄酒庄、汽车旅游营地等特色业态发展。探索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挖掘衡阳地方民俗文化资源和农业文化遗产,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做好开发、利用、保护、传承工作。支持发展“乡村非遗旅游”,传承衡阳地方乡土文化。
 
5、延伸产业链条。支持一产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生产标准化、经营集约化、服务规范化、功能多样化的休闲产业链。支持有条件的乡村盘活闲置农宅,吸引社会资本,发展旅游、休闲、养老、健身等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民俗旅游村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内公共服务设施,开展绿色农宅、绿色村庄建设,保留乡村文化符号,健全旅游要素,拓展发展空间。休闲农业园区要以增加体验性、参与性为重点,完善功能分区,搞好标识系统建设,增加解说服务,丰富游览体验内容。注重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落,建设一批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民俗旅游村。支持采摘园改造提升。积极发展城市农业,促进创意农业走进市民家庭。
 
()推进资源整合与产业集聚,优化区域布局
 
6、转变经营方式。创新休闲农业组织形式、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休闲农业由粗放经营向规模集约经营转变。支持建设集乡土文化展示、农事体验、乡村休闲娱乐、商业服务、休闲度假等项目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综合体。鼓励休闲农业园区通过品牌合作、资产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上市。鼓励休闲农业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以农民为主体、利益为纽带的民俗旅游专业合作社发展。
 
7、推进集群发展。积极推进休闲农业要素、项目、产业集聚。发挥旅游景区景点的带动作用,环绕交通干道、河流和沟域,通过资源优化和创意设计,将民俗旅游村、休闲农业园区与景区景点等串联起来,形成特色明显、资源互补、利益联结紧密、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的乡村旅游带。对休闲农业园区较多、基础条件较好、资源独特、发展潜力大的区域进行整体包装,建设集中连片的休闲农业集聚区。有序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借力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结合特色小城镇建设,推动休闲农业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开发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乡村旅游小镇。结合沟域经济开发,引进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大项目,实现产业集聚发展。
 
8、突出抓好提质增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休闲农业领域,鼓励休闲农业企业通过兼并、联合、联营等方式,实现规模化经营,进一步扩大休闲农业产业集群。鼓励休闲农业企业通过要素流动、资本重组和品牌整合,积极参加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中国美丽田园推介、国家及省星级休闲农庄评定、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国家级生态村创建等品牌工程培育,打造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休闲农业知名品牌。
 
()加强宣传推介,培育知名品牌
 
9、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宣传推介中的作用,在重大节假日前和重要农事节庆节点,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微信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宣传推介。鼓励通过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宣传推介精品线路和精品景点,扩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影响力。鼓励举办特色鲜明、影响力大、公益性强的农事节庆活动,增强市场开拓能力。继续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信息标注工作。
 
10、加强品牌建设。实施休闲农业品牌战略,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品质优秀、创意新颖的知名品牌。推进星级民俗旅游村、民俗旅游接待户,休闲农业园星级园区示范创建工作。打造一批乡村美食、创意产品、农事活动等特色乡村旅游品牌。
 
()强化培训服务,优化创业环境
 
11、大力开展培训。依托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产业基地,分层、分类开展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培训。如整合优化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实用人才培训、田间学校、全科农技员等资源,开展针对休闲农业经营管理、从业人员多种形式的培训。切实做好休闲农业解说员的培训。将休闲农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从业人员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蓝色证书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技术知识、接待礼仪、游客服务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逐步推进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充实一批休闲农业经营管理、创意策划和市场营销人才。
 
12、培育休闲农业创客。休闲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休闲农业的指导服务工作。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搞好本行政区域内休闲农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能力,准确定位休闲农业规模、档次和水平,开发出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项目。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等通过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鼓励衡阳文化、艺术、科技专业人员发挥优势,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创作创业。鼓励烹饪协会、玩具协会、工艺美术协会等专业社会团体与民俗旅游村、休闲农业园区“结对子”,提升经营水平。到2020年,在衡阳城郊建设一批休闲农业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就业乡村。
 
13、加强规范管理。休闲农业主管部门要出台衡阳市休闲农庄管理细则,制定休闲农庄认定办法,建立休闲农庄信息管理制度,加强运行监测,全面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依法、有序、规范发展。完善休闲农业地方标准,科学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做好对休闲农业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指导协调等工作,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休闲农业项目,在县市区发改部门审批立项之前,必须报同级休闲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对发生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的休闲农业企业,依法实行停业整改,取消示范休闲农庄、星级休闲农庄资格。研究制订市民农园等新业态标准。鼓励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参与国家有关标准体系认证。支持休闲农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行业服务组织强化服务,加强专业指导,通过自我服务、管理和约束,规范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环境。加强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严惩违法乱建、欺客宰客,提高服务质量。强化食品、卫生等各方面安全意识和管理制度建设。
 
四、落实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市区在认真抓好现有扶持政策落实的同时,要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适当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市财政从2016年起,在农业发展资金中安排300万元用于扶持休闲农业发展,并逐年增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都要安排相应的休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休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星级以上休闲农业企业的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建设,国家和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以及星级休闲农庄创建活动。各级政府要加大发展休闲农业的资金整合力度,综合运用新农村建设、国土整治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设施建设、交通道路建设、农业产业化贴息、乡村旅游、农村环境治理、“三边”造林、造林补贴、“林下经济”建设、秀美村庄建设、农产品加工及物流业建设等项目资金,加大对休闲农业创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休闲农业做大做强。
 
(二)保障合理用地。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对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用地,要将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对休闲农业项目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对休闲农业项目临时性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但项目退出时,项目业主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对已建设地块进行土地复垦。休闲农业项目确需使用建设用地的,可利用项目所在地的集体土地和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控制在项目总面积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亩,可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申请办理审批手续。休闲农业项目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在项目营业并获评星级休闲农庄后,按该项目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所得部分的50%用于支持该项目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或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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