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质量管理、安全利用及治理修复相关政策简述

2020-07-27 07:42:57 作者:修复通 来源:土壤环境修复联盟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农用地质量管理、安全利用及治理修复相关政策简述
 
 
导读
 
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01、总体方向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后台回复“ 土十条”获取全文) 要求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 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 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各地要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切实加强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

02、全面部署
 
2017年农业部出台 《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7]3号) (后台回复“ 实施意见”获取全文) ,全面部署“十三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实现总体改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意见》要求,要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摸清底数,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目前各地方正大力开展)。
 
二是严格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三是安全利用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措施,实施风险管控与应急处置。
 
四是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有序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推进落实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五是实施耕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开展典型污染耕地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建设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 全国范围内共206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六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严控农田灌溉水源污染,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强化废旧地膜和秸秆综合利用,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2018624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加强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2018年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
 
2019422农业农村部发布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后台回复“ 通知”获取全文) ,《通知》要求各地要 因地制宜选用 安全利用类、治理修复类、严格管控类措施。安全利用类措施主要为农艺调控类措施,包括低吸收品种替代、调节土壤酸度、开展水肥调控等。治理修复类措施是在农艺调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土壤调理、开展原位钝化、实施生物修复等。 安全利用类与治理修复类措施在实施时可以统筹考虑,合并计算。
 
03、技术指南
 
针对农用地分类管理政策,环保部和农业部于20171228联合发布了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2017]97号) ,随后于20191119发布了正式的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环办土壤[2019]53号) 。针对严格管控区管理,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于2019215开展了 《特定农产品结构调整区划定技术导则(试行)》 的公开意见征求,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于202016正式印发了 《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划定技术导则(试行)》 文件。
 
为科学规范推进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根据近年来耕地污染防治工作中积累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于2019327发布了 《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年版)》(农办科[2019]14号) (回复“ 技术名录”获取全文) ,列举了石灰调节、优化施肥、品种调整、水分调控、叶面调控及深翻耕等农艺调控类技术,原位钝化、定向调控等土壤改良类技术、微生物修复、植物提取等生物类技术以及VIP+n综合类治理技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用技术名录中的安全利用类与治理修复类措施。
 
\

04、地方措施
 
关于各类别农用地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具体实施技术,部分省市如湖南及湖北出台了一些试行的指南文件,如湖北大冶市人民政府于20196月发布了 《大冶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安全利用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钝化修复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替代种植技术指南》(试行) 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关文章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